
二十步是我在新工作行走最遠的距離。
星期一到新東家報到,
老公良性規勸我換工作很久了,
現在終於付諸行動,
也感受到很多正向的環境改變,
像是─
以前如果要下午三點下班,我就要在早上五點鐘就去報到,現在則是優雅的八點半出現;
以前是穿一百零一種制服,要作怪只能偷偷穿怪怪襪,現在是便服出現,如果老闆穿的是園藝用的居家膠拖,我的可愛娃娃鞋也就不奇怪了;
以前是大賣場趴趴走,一天下來好幾英里也不為奇,現在最遠的步行距離是從休息室的左邊走到右邊,我量過了:整整二十步;
以前是大老闆來訪,我們如履薄冰,連呼吸都不敢太大力,就罵惹他不開心,現在的大老闆陪我們上一整天班,他忙他的,跟我們話家常之餘還會幫忙接電話;
以前如果要老闆賞臉請喝汽水,要等顧客在滿意度調查時特別提及我的名字,現在冰箱打開是滿滿的飲料跟點心,更別提每週五老闆請吃午餐;
以前萬聖節店裡規定不能打扮,現在的工作除了萬聖節當天,之前的週末萬聖節還辦派對讓你打扮得夠。
以前回家累得半死、七月就開始為聖誕購物人潮焦慮、老是排解不完的同事糾紛、永遠被忽略的升遷加薪.....雖然這份工作也是用時間換取金錢的地獄,至少我往上爬了一層。